,趴在这一片蕨叶上,正在休息。
而方鸿安还注意到,在它脖颈处,有一道很明显的伤口。
此刻,还有一股股血水在缓缓的渗出。
不过,这道伤口还不是最严重的。
最严重的是在他的右后腿上。
在这头野猪趴着的时候,那右后腿却以一个怪异的姿态翻转着,在小腿的的部分,可以明显看到一个很深的伤口。
这伤口已经是一片血迹模糊,但依然可以看到清晰的齿印和强行挣脱开带来的撕裂伤口。
方鸿安很清楚,在没有凶猛猎食者的大山里,这种齿印和撕裂口,那可不是来自其他的野物。
而应该来自于那种齿状咬口的捕兽夹子。
换而言之,这只野猪应该是踩中撵山人下的捕兽夹子了。
而后,又强行挣脱了那个野猪套,这腿上才会留下这种伤口。
山里人跑山的规矩。
别人已经在撵的猎物,你就算即使是正好撞见了,如果人家没开口,那也不能轻易下手。
下手了,那就叫抢猎。
抢猎那就是坏了规矩。
今后再向这一片大山里讨生活的时候,就算是遇到了什么事,那也休想有谁会帮你。
当然,抢猎指的是正在被撵的猎物。
如果是你先下手,但随后就失去了这只猎物的踪迹、没法子继续撵到这只猎物,那人家碰见了,那碰见的人,是完全可以下手的。
当然,这种情况,在最终对野获进行分配的时候,前面下手的人,也是享有分配的权利的。
不过,就眼下这种中捕兽夹子后又脱夹子的情况,只要不是在下夹子的附近捡着的,却也很难说清楚,就是中了谁的夹子。
一般来说,只要野物还活着,倒也不用主动找人去分肉。
当然,要是人家主动拿着套子找上门来,那一般还是会分一部分的。
这只野猪,在强行挣脱了捕兽夹子之后,又经过一顿猛跑、再加上脖子上的那道伤口。
此刻,已经是累到不行,这才趴在了这一片蕨叶里喘气休息。
从时机上来说。
此刻,无疑是一个出手的好时机。
不过,方鸿安还是决定等一等。
就眼前这情况,还是透着一股子古怪。
就算是中夹子挣脱,这头狂暴的野物,也不至于会如此逃窜,更别说那脖颈上的伤口,看上去更像是出自于人为。
按道理来说,这后边应该会有猎手跟过来的。
如果是真有人跟过来,对于这种局面,就算是可以下手,方鸿安也是不大想插手的。
但如果确认没人,那如此大好的机会,方鸿安也不想错过。
“嘶!”
在方鸿安仔细打量的时候。
王通和方成涛也是悄然的起身凑着脑袋看了过来。
在看到那片蕨叶丛中的野猪之后。
是又惊又喜的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两对眸子都亮了起来。
“这最少得有两百五十斤了吧!”王通讷讷的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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