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95章 风波将起_奸雄天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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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三的亲属,包括两个哥哥,两个儿子,三个侄子。还有刘老三的妻子,都跪在那里嚎啕大哭。

  方四秀才也来了台州判官衙门,不过他并没有跪着,而是上前去敲响了一架摆在衙门口的皮鼓――这是给人鸣冤告状时候敲的。此处的这个判官衙门。实际上就是个法院。陈明的审判体系和行政体系已经实现了分离,审判裁决是个比较专业的工作,需要有进过专门训练。熟知大明律法的判官负责。

  而在台州判官厅当判官的正是徐子元。他原本是陈德兴的秘书,大明的各项法律在制定过程中都要多次送达御前。让陈德兴过目。徐子元这个大秘自然要先细细看上几遍,找出重点和关键内容标注好了。再送去给陈德兴看。有时候下面送上来的法律条款是半文言半白话的,徐子元还要将它们改成全白话,注上标点符号,再送给陈德兴看。

  倒不是陈德兴不懂文言文,而是陈德兴要求陈明所有的法律条款、文件、命令、通告,都必须是白话,而且不得有任何歧义。得让老百姓和没有什么文化的大头兵们一听就能明白,不要写得文采华丽意思糊涂,更不要引经据典好像考进士做文章一样。

  由于这样的经历,所以徐子元对大明的各项法律、条例,包括《刑法》、《商法》、《民法》,和《审判条例》、《巡捕侦缉条例》等等都非常熟悉。

  所以他在台州判官厅成立之后,就当上了主判官,主官台州一州的司法审判。

  不过和后世法院的繁忙不同,徐子元主管道台州判官厅是个异常清闲的衙门,大部分时间一整天都不会有一件案子要审。因为老百姓还不习惯上衙门请官老爷做主,有什么纠纷情愿找那些隐居乡里的义门秀才做主说句公道话。而商业上的往来,又都靠信誉维持,奸商个个一诺千金,合同都不大签,更不会找官府裁决了。除非是有人命官司,否则判官厅门口的那面大鼓是不会被人敲响的。

  ……

  “草民刘升状告临海县军户田主李三发为富不仁,逼死家父刘得财(刘老三),请青天大老爷替草民做主!”

  判官厅衙门大开,正堂之内刘老三的尸体之侧跪着一大堆披麻戴孝的苦主,还站着一个穿着儒衫的方四秀才。他是来帮苦主刘家说话的――依据《审判条例》,被告原告都可以请讼师替自己说话,而且讼师眼下也不执牌的,就是说什么人都可以干。

  一个判官厅的差官接过方四秀才写的状纸,双手递给了端坐在公案后面的徐子元。

  徐子元接过状纸细细看了一遍,字迹工整,文笔也好,引经据典,头头是道,如果拿去考科举多半能过解试。可是打官司不是比文章啊,得讲道理……哦,也不是讲道理,得讲法律!

  为富不仁这个……这个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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